已解决
昊澜担保合同
0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豫01民终283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阎晓冉,经理。 委托代理人吉娟,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胜利,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铭。 原审被告河南昊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国进,董事长。 请问此案执行结果,我也有合同在昊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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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hanglikang 提问时间:2016-04-01 20: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