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咨询 > 民事类 > 问答信息
广告招租
已解决

家庭成员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法院可否受理

0

我与我兄弟分家时承包的土地,经村民委员会调解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我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1人回复

补充内容

提问者:u52354 提问时间:2016-04-18 11:19:06 


推荐律师

最佳答案

  • 李涑民律师照片

    [贵州-遵义-凤冈县]

    李涑民律师

    电话:13984930078

    回复时间:2016-04-18 11:41:21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你只能村委会组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逐级报请发包方、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解除原来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发包方与分户后的成员分别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县人民政府重新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律师积分:85分
APP客户端下载

回复已关闭

相关知识

相关咨询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