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因工作关系与他人发生冲突,后经当地派出所处理,双方签有协议书,明确此事一次性了解,双方不得再互相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其它一切法律责任,但是事过两年之后,对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上诉,要求经济赔偿,请问如何应对上诉?对方提出的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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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2543 提问时间:2016-04-26 9: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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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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