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工作中起冲突发生口角,工作单位代理领导处理不公平,导致我本人气愤难平,持刀与以理论,发生身体接触,但由于工作人员偏向拉扯,对方无任何伤害,而我脸部受伤,有毁容的可能,我要求私自解决,对方拒不见面,我现在想起诉,包括工作地点,一起起诉。您给我一个适合我的法律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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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3877 提问时间:2016-06-02 14: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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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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