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辞职经济补偿
0<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怎么理解?是否理解为: 劳动者提前书面辞职申请,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了?
1人回复
提问者:u53970 提问时间:2016-06-05 14: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