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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抵押纠纷
0父亲1997年将房产证借给朋友在县农行贷款5万元整,基于信任双方没有任何手续。岂料他那朋友事后矢口否认借我家房产证贷款,并言称是我父亲自己贷的款。由于当时父亲的工资由农行代发,所以一直被扣息至2001年。其后工资改由工行代发,农行在没有扣息,我们也没有理会此事。
2016年5月份父亲收到县法院传票,得知县农行将其起诉至县法院要求还款。糊涂的父亲随后竟然跑到农行给对方送上现金3万元,对方打了白条后又收回。
期间县农行收钱的人约见父亲,给了父亲1万元,让他亲自交给县法院此案主审法官。父亲将钱送去时,该法官对父亲说:这个事情你就不该去找县农行,你应该来找法院,我们直接可以判其败诉,因为此案已经过了诉讼期。父亲言称不懂法律,又给对方送去中华香烟数条。法官声称由于其助理出了车祸,所以现在给不了判决书,将在端午节后出具判决书。到时候由父亲向法院提出要求协助想县农行讨回房产证和土地证。县法院予以支持。
我感觉这个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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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虽千万人吾往矣呀 提问时间:2016-06-09 0: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