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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专项培训违约金!
0您好,我妻子在单位工作四年,于去年签署了一份专项培训违约金的合同,合同规定自签署合同之日起工作未满五年,第一年按五倍培训费用赔偿,现我妻子已辞职,但未提前30日提交辞职信,现工作单位要求我妻子赔偿十五万元,但我我妻子一年内的培训费用不到2W,我想问下,这种赔偿合理吗?这个合同具备法律效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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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笑的弧度~! 提问时间:2016-06-15 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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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6-15 13:27:05
不具备,我国合同法有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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