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费用
20我在2016年6月20日骑行电动车将一名试图横穿马路的5岁孩子刮伤,主要伤口在左侧嘴角与口鼻相连处,事件发生后进入医院进行缝合,嘴角两针,口鼻相连处一针。当晚在双方家长面对面协商下决定在出院后谈赔偿问题。住院期间我方家长进行看望一次,到对方家里若干次,电话询问若干次,密切关注伤者情况。对方在住院后于2016年6月29日出院,我方家长在对方出院后立即去了对方家里。对方口头称医药费用6400元,但是对方考虑伤者是女孩,担心嘴角处留疤痕,遂向我方提出15000元的赔偿费用,说是以后去疤的费用也包含在内,我方表示承担不起这个费用,遂找双方认可的中间人调解,但调解未果。我想问下如果私了达不成共识,我需要承担多少费用?对方5岁孩子横穿马路是否是家长的失职,这点在事件中是否需要承担一点责任?如果事件迟迟不能达成共识需要走法律途径我方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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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q14957550 提问时间:2016-06-30 13: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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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6-30 16:23:13
首先事情发生后,你没有报警,没有划分事故责任,如果走诉讼,法院还要划分双方的责任的,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q14957550 2016-6-30 19:52:48您好,感谢您的回答。今天我们和对方协商后,对方一直强调要我们承担日后进行去疤产生的费用,我想问下这在法律上合理吗?律师积分:19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