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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取保已期满解除,第一次退侦后第二次移交检察院,结果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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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1岁,退休公务员,山东人,在云南帮孩子做生意,2015年1月30日,在隔壁邻居老二门店门前(老二41岁,四川人,做装修生意,其老婆是本地人),那天老二坐在门口摩托上玩手机,我笑脸上前询问是不是他到城管大队举报我在门口放轮胎,他气势汹汹的说 “是,怎么啦?”,我笑脸善意的轻轻拍他一下肩膀,说“哎呀老二,我们都是邻居,有必要吗?有什么事你可和我讲”,他说“我就举报了,怎么样?”随即出手打我胸部一拳,他老婆也立即上手,两人把我一个60岁的人摁倒在地,拳打脚踢,掏裆往死里整,隔壁邻居过来拉开我,此时老二又趁机踹我一脚,把我踹在他摩托车的后轮旁,左手食指和中指均被划破,我老伴(59岁,有三高病症,每天服药)上前和他讲理,也被他一脚踹到在他门店前的台阶上,老二还拿出棍子要大打,后来110就到了,了解询问录像,让我们都上警车,当时老二是自己跑上车的,到派出所后,他也是自己跑下车的,询问我时,是在派出所传达室的外屋连椅上,询问老二时,公安人员就把他们两人叫到里屋。老二的男房东实在检察院工作,当时就到了派出所找人,也是他房东报警的。后来姓王的办案人员给双方伤情都进行的拍照,(当时没有拍到对方后来鉴定的膝盖上下部位),说让我们各自负担回去看伤,我和老二都表示同意。老二也是自己跑出派出所的,可查看派出所的监控;如果是他所说的现在的膝盖以下严重受伤的轻伤二级,可能行走无碍吗?
当时在场的就是邻居A和几个过路人。老二是做装修的,经常受伤,事发前些天,我们就看到他腿瘸,到第二天,他跑到百色市右江医院检查住院,2015年2月2日就拿回了“轻伤二级”左腿骨折的证明交到派出所,后县公安局也是这样鉴定的。
1、起因,是2012年因我们没有同意老二老婆的姐夫跟我学技术,之后他一直怀恨在心,三年来一直不理我们,不讲话,由于我们听不懂本地语言,据邻居讲她有多次挑衅语言,但我们也没和她吵过嘴。
2、导火索,就是老二举报我在自己门面前摆放轮胎。
3、2015年6月5日派出所对我拘留羁押16天,交取保候审保证金4万元,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退回。
2016年4月份,派出所又将案子提交检察院.
2016年6月初,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侦查
2016年6月17份,派出所又将案子提交检察院.
2016年7月6日,检察院让我去做了讯问笔录。
2016年6月21日,公安局给我解除取保候审,4万元一直没给。
从开始到现在,我始终凭良心实事求是的一直说没打他。
现在我的证人证据有:
一是有我老婆的笔录,证明我没打他。
二是有一邻居A被派出所叫去做笔录,证明我们没有打他,也证明他以前就瘸。
三是邻居B被派出所叫去做笔录,证明我们没有打他,也证明他以前就瘸。
四是有一位C路遇打架现场,搂抱住对方不让他打我的一轿车司机,证明我们没有打他。
五是在上面一轿车里同来的一人D也证明我没打他。
六是和对方老二曾一起的学车友E,证明老二亲口对他讲是做工伤的。
七是有一经常开三轮车给老二拉运装饰材料的老头F,证明对方做工受伤,早就瘸
八是还有一位附近村的过路人G也两次在家视频证明我们没有打他。
4、对方的证据是住院证明,医院和县公安的的二级轻伤鉴定证明,他老婆、9岁的儿子以及上面第八项人,给我做视频证明的G,(后被对方拉拢腐蚀,反说我踢了对方两脚才造成二级轻伤)。
老二的住院记录中这样写的:入院时间2015年2月1日12:12.现病史:患者三天前被他人打伤左膝部…….., 有人说,三天前就不是你打的,因打架时间是2015年1月30日13:00左右,从打架到入院也就是两天的时间嘛,关键是写的三天前就说明有问题了。
老二的女房东是个教师,打架后的第二天就到我店里说:“我们公检法都有人,如果到附近几个医院搞个假证明也是小意思,只是我们搞不搞的问题”。
现在,老二竟然提出要我给他赔偿医疗等费用14.8万多元(住院8天)。
老二是做装修房屋吊顶生意的,经常受伤,在某小区做工时,就有一家说他在2014年6、7月份住院停工十多天。可验证他现在所说受伤部位是怎么造成的,是用钝器还是脚踢?是旧伤还是新伤? 邻居也都证明他在打架前就走路摆腿。
由于对方的老婆是本地人,关系网厉害,而我们60多岁的老两口远离家乡在这里做生意,人地两生,举目无亲,有一律师,我想再聘请一位律师。根据目前情况,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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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xwjhww 提问时间:2016-07-10 1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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