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劳动合同问题
0公司跟我签了三年合同,还有一年合同就要到期了!由于公司环保不达标!环保局要求公司两年之内搬迁!公司已经登报发表于2017年完成搬迁!我在公司做了快10年了,前年签了一份三年合同!明年到期!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约合同!这样有经济补偿吗!还是赔一个月工资!或者是按照劳动法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请帮我看看!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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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5137 提问时间:2016-07-10 10: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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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7-14 14:09:17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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