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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房租纠纷,房东要我们搬走却不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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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女生,刚出社会在成都某处租了套单间主卧,已正常生活了四个月。后因合租的其他房客养了只狗狗,(房东偶尔也住在这里)我在与房东聊天时,曾问到,这里可以养狗么?房东当时説可以养,没特别限制。所以一个月后我们才养了只狗狗。
       在今天下午他突然来告诉我,限我在三天之内,把狗狗处理掉,要是三天后还看到狗在,就以他的方式进行一个处理。我朋友当时説,这狗肯定不会处理,而且你当初也说了可以养,我们只以租房合同上所写的走。而合同书上并没有説不能养狗。
        后面就回了自己房间,房东恼了,用脚连续两次狠踹我们的门,并威胁我们説,要是三天后过来还看到狗在,那就进来打死狗。
        我朋友当时就报了警,警察过来了解后建议协商解决,如果我们不愿意放弃狗,就建议我们搬走。如果房东也不愿意退让,那就把我们剩余的租金以及押金退还给我们。我们说可以,如果把我们之前一次性季付的剩余租金以及租房时垫付的一个月押金退还给我们,我们马上搬走。而房东的意思是,同意退还剩下的租金,却坚决不同意退还押金。
        明明过错方不在于我们,我们也是在他的允许下开始养狗的,突然却要我们两间养狗的房客都搬走却不退还押金,我想请问律师先生,对于我们现在的处境,房东或者我们的做法有没有什么不对,现在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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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5637 提问时间:2016-07-26 6: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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