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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咨询
0我是一名私立学校教师,和学校的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已有七年。近期一年合同是今年七月签,明年才到期。教育局下发规定8月26日开始新学期上班,但学校发通知8月20日上班开始招生,这个还无所谓,主要是通知中有一句“没有完成招生指标任务且不按时(20日之前)到岗作自动离职处理”,我没有完成招生指标任务(并非硬性一定要完成的任务),但又不想20日之前上班,心里更没有要离职的打算,所以想咨询一下,学校下发的“自动离职处理”有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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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iaolaiguai 提问时间:2016-08-07 1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