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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
0我爸是1983迁入本村的,户口本上写的是1988年2月移居本所,迁入户口时是经过村委会同意的,落户是农村户口,备注是常住户口,且村委会当时有口头分田地给到我爸,庄家收成还有缴公粮,现在已在村里生活三十几年,生儿育女,工作生活,后面村里直接把田地收回,卖给别人承包,村里分红却从未分过,我们是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吗?而且村里也从未开过成员大会表决我们是否属于集体经济成员,村委会这样做是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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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430p60 提问时间:2016-08-12 14: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