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新加坡对本人实施诽谤还陷害长达3年多,朝阳区法院曾经进行了缺席民事判决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2014朝民证字04279号),但至今无法执行(当事人不在国内),因此想咨询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有没有适当的法律渠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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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6730 提问时间:2016-09-06 1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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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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