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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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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管理架构变更取消三级管理,改成扁平化,一体化为由,以邮件方式通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在收到邮件后,当时提出异议,本人在工作期间无任何违纪错误失职,这是违法解除,我个人保留维法权利且以邮件形式回复,企业到现在无任何回复。在通知期内,企业私自把工作电脑禁用了,同时剔出了考勤,使本人在通知期内为任何出勤纪录。企业该行为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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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7289 提问时间:2016-10-18 8: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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