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2 月到一家民营企事业上班,今年9月因公司管理层调整我没有上班啦。上班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定任何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现在我可以主张双陪工资和补交社会保险吗?各个地方对双陪工资的仲裁时效执行的标准不一样,《劳动法》也没有说时效问题,我应该按照国家的《劳动法》?还是参考地方高院的司法解释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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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7471 提问时间:2016-11-03 1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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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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