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官司该怎么打?
0刘律师你好,15年我们四个人合伙开一家美发店,用门面房子是我家的,我兑3万,他们三人分别兑〈A〉2万,<B>一万,<C>一万。我再提供一年免房租,经营期间发生很多不愉快,加上生意不赚钱,导致几个合伙人之间感情不再那么牢固。年前股东A不再来店上班(过年后二月份知道她怀孕)股东<B>一直不在店内上班,每年分红。股东〈C〉是店里的法人代表。年后元宵节股东<C>也就是店里法人代表带着店里的银行卡在没有股东知道的前提下去了广州上班。导致店内员工工资无法发放,电费公司电话统治再不交电费就停电的统治。同时也告知了再开电是需要缴纳电费保证金5000元〈两个月电费两千多〉。房东<我老公>通知各位股东马上交电费,得到的各位股东<别找我,我管不着>的回复。店内只剩下我一人经营<开业期间办理了很多卡品>所以在几乎没收入的情况下,我也选择了关门。关门了二十来天,很多办理过卡品的客户打电话咨询,为了稳定客户情绪,我只好重新开门营业。直到九月份合同结束,客户卡品消费完。期间三位股东来店内闹过两次,要求继续营业或者退还入股费用。我老公要求支付他替店内交付的水电费才允许她们营业。现在她们三个股东看到店里在我的经营下起死回生。要求退还他们的入股费用。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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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7498 提问时间:2016-11-05 12: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