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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解决问题

取钥匙后不给取暖是否算逾期交房?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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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商网),购房合同上交付期限是2014年12月30日,取钥匙只交了一些费用(水、电、取暖等费用并给开了收据,其它如:质量保证书等都没有看、也没签。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供暖,多次去理论也无果,购房合同第十四条约定: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3)供暖在正常取暖期。我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违反合同,要求其供暖?同时这种情况是否算逾期交房?同时要求其给付违约金?(合同上有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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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7593 提问时间:2016-11-13 11: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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