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老人过世,生前在街道小集体企业退休。退休时尚无参保政策,之后街道也没有为其加入社保。生前三十多年工资一直由街道支付,最后每月1000元。2017年2月去世,请问街道是否应为其支付丧葬费和精神抚恤金,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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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8808 提问时间:2017-02-24 14: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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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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