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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培训协议并培训,因为怀孕不想做了
0公司提出包吃包住包交通费用等,到了培训地点后,改为每天补助30元,为期22天的培训,其实就是在总公司有两天的书面介绍,后面的19天都是在门店里面由其他员工带,培训期间还没结束,要求去其他更忙的地方继续上班(培训协议里面没有写这一条),当时还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怀孕了,就不想做了。我问我们店长,她说需要我承担培训费用,协议里的培训费为4000,如果不去,需翻倍赔偿。培训期间,我为公司节约了一万四千块钱呢房费,吃饭也不补了。19天上班时间,约定有1000块的补助,19天休息了两天,其余时间都是每天8小时。本来14号说好回去的,结果改去天津上班,因为身体原因我不想去,好像是强制性要求去的。身份证都在负责人身上,不给我们自己拿。如何可以不用赔付违约金,还可以得到自己上班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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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ry998877665 提问时间:2017-05-08 17: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