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咨询 > 经济类 > 问答信息
广告招租
已关闭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0

政府工程经过招投标后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新增工程按定额组价下浮3%,后新增护坡工程,业主找了个造价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编制价格,施工单位和业主按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价格签订补充协议,但是后面审计发现护坡工程中的脚手架费用是市场价的5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错误),那个这个脚手架价格是否有效?

0人回复

补充内容

提问者:青石 提问时间:2017-05-19 17:11:09 


相关咨询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