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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财产我还能要的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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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方都是再婚家庭,两年前因感情不合不得不再次离婚,离婚后在我搬出她家的时候,她把我从原来家庭带来的财产,偷偷地藏匿起来,致使我在搬家时没有看见,后来我才慢慢地回想起来。两年来我一直向她要本来属于我的财产,她不但不还给我,反而要么不承认,要么就说没看见,就是耍无赖了,请问:这些本来属于我的财产我能要的回来吗?我可以报警起诉她“盗窃罪”吗?
这些财产有:
一、我多年收藏的30多枚“毛主席像章”(以后肯定价值不菲,我能提供收藏地点和见证人)
二、一把我初婚时女方陪嫁带来的用好钢材专门打造的切菜刀。
三、是一个以前我因党内统计工作出色,被评为“优秀统计工作者”得的奖品之一“高级不锈钢锅”。
四、一口每年端午节我都要煮粽子用的“大铁锅”。
五、一只黄色的“高级三层保温瓶”。
六、价值200多元的“西洋参”等,这是到现在为止,被我发现的她偷走的东西,有多少没有发现的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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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0802 提问时间:2017-05-31 20: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