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单位工伤补偿。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问一下: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在那里可以找到?具体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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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0808 提问时间:2017-06-01 15: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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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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