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银行工作人员是否有权代替持卡人通过U盾在他的办公电脑上申请贷款并转账?这种行为是否违规?如果不算违规操作的话,该工作人员是否应要求持卡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具体详细经过如下所述:当事人在该银行开户一张储蓄卡,并申请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通知等业务,该银行信贷部门工作人员代替持卡人在他个人办公电脑上首次登陆网上银行,并用U盾证书注册,由持卡人输入密码,然后该工作人员在电脑上申请信用贷款,并成功贷出人民币50万元,持卡人手机收到放款短信,但该工作人员要求持卡人再次输入密码,并未告知持卡人此次操作是将刚贷下来的50万转账到另一个账户(持卡人朋友),导致持卡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50万借给其朋友,并没写下借条(因持卡人本意是:借5-10万给朋友,并要求该朋友写下借条后,再自己亲自转账给他。但银行工作人员与该朋友有多次业务往来,并已经相识,就直接操作将50万转给该朋友,导致持卡人不情愿的情况下借给该朋友50,并未写下书面借条,最后产生民间借贷纠纷)!目前唯一证据是:转账记录,银行监控录像,持卡人与其朋友的电话通话录音(该录音为持卡人贷款当天晚上,回家后发现50万被转走后,给其朋友打电话的通话录音,在该录音中阐述了持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50万贷款被工作人员转走的对话)。疑点一个:持卡人收到了放款短信,但未收到转账短信!
在这种情况下,持卡人是否可以起诉该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是否可以将三方当事人(持卡人,朋友,银行工作人员)作为连带责任一案处理?还是各对各的另案起诉!该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诈骗?是否可以报刑事案件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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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宁静致远 提问时间:2017-08-03 23: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