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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公安机关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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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5年在一家金融理财公司投资,结果老板是个骗子,之后去公安部门报案,但是在今年在去公安部门时,发现系统里并无我的报案信息,导致公安机关在陈述给法院的材料里并没有我的资料,所以我不算受害者。公安部门说是因为我没有长期去了解情况导致的,我就觉得很不解,公安办案部门在手机犯罪证据的时候,不应该都要联系受害者的么?我接到过办案部门人员点的电话去报案的,但是在办案部门又没有我的资料
 现在我想把我的受害事实添加进案件当中,但是公安部门给与的回应是报案金额不足,报案也是没有用的,不予以受理,就开始在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之间踢皮球。 请问法律到底有没有规定对于金融诈骗到底要金额到达多少,才可以报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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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1502 提问时间:2017-08-22 11: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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