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关于劳动合同以及工作时间的事宜
0一:用人单位在签署合同起多少日内必须将一份给劳动者?我有找人事部要过劳动合同,他们给予的回答是由公司统一保管,是否合法?
二:对于实行做一休一制的工作时间每月为230小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对于超出的工时可以申请为调休或者加班费吗?做一休一的如遇节假日的工作是属于正常工作还是属于加班时间?
1人回复
提问者:u62060 提问时间:2017-12-30 21:48:49
推荐律师
普通律师会员回复区
-
回复时间:2018-01-03 9:59:3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律师积分:1950分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具体详见劳动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