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兴蜀大宗交易所投资现货交易,它因为非法经营罪被成都高新区公局立案,现己被成都高新区法院刑事起诉了。它的一个会员单位福建中汇联合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现在己停业了注销了,我是亏了6.5万多元,想告兴蜀大宗交易所要回亏的钱,可刑事起诉连带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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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2695 提问时间:2018-05-29 14: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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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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