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问题上那解决
0上访人:吕荣贵,男,1956年3月2日出生,现年62岁,系黑龙江省北安市赵光镇人。身份证号码:232602195603021832,联系电话:13555254977。
请求事项:
请求上级部门按照国家政策给予反映人职工养老金生活补助,以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反映如下:
我自1976年到赵光镇砖厂工作,这一干就是二十八年。1976~1988年,任该砖厂保管员。1988年参加了由黑龙江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和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联合举办的技术职称评审资格培训班建材专业的学习,经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授给结业证书(黑乡企职改证字第05473号)。1989年被提升为副厂长并颁发聘任书,1992年提升为厂长,一直工作到2004年砖厂破产被镇政府卖掉。
二十八年来,在工作上我兢兢业业并多次获奖。1994年荣获市级优秀乡镇企业家称号(北安市人民政府颁发);1996年荣获黑河市第五届乡镇企业企业家称号(黑河市人民政府颁发),同年还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培训中心举办的全省乡镇企业优秀厂长经理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准予结业。
2004年镇政府把砖厂卖掉说破产就破产了,致使我被迫离岗,并且没有给予我任何的补偿,导致我的生活捉襟见肘,更何况那时的镇政府下发的工资非常微薄,都不够贴补家用,更别说存款了,更甚至当时镇政府没有给我缴纳任何的养老保险。
如今国家财政收入好了,农村赤脚医生、代课教师都领到了养老金,而不知为何我没有得到任何的养老补助。辛辛苦苦工作多年,却连社会养老保险都买不起,晚年生活无保障。孩子担心我病无所治,就节衣缩食给我交了15年社会保险,我才得以领取八百多的养老补助,但现在我身体健康每况愈下,这点钱真是杯水车薪。
综述,我在砖厂苦干多年,一直期盼着国家强盛,终于在我的有生之年盼来了党的好政策,可是却没有落到实处。为此,几年来我疲奔于县、市级,但最终无果。在此,我向上级领导提出请求,请给予砖厂职工更多的关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按政策给予我应有的生活补助,以保障我的晚年生活。
 
               反映人:吕荣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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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hb5671121 提问时间:2018-06-09 15: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