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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急】

应得资金无处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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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本人在1988至1989二年期间,新站乡所有居住人口身份证的照片都由我们夫妻和翟**夫妻四个人完成,当时说等到全乡人口照片照完以后就会给我们照照片的钱,但是当我们完工以后,派出所长吕**犯错误被抓,我们的钱无处可要,当时说派出所长吕**判刑释放以后就会给我们钱,但派出所长放刑回来以后说;我们的相片钱被纪检组拿走了,之后我们多次找过派出所,公安局。公安局长说让派出所长处理这件事,派出所换了很多所长,他们都说;可以给我们钱,但是都没有给我们钱。扶余县公安局信访办,我们也找过很多次,他们说让我们上告,之后我们把这件事上告法庭,但法庭不受理,说无法受理此案,多次寻找都没有结果,所以我们没有办法伸冤,现有多个原派出所所长和新站乡老百姓为我们作证,请各位律师帮帮我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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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z1__ 提问时间:2018-08-01 11: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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