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在编教师,申请辞职。但教育局以招聘公告中标注5年内不得调离本区域外工作为由拒绝批准辞职申请,并表示档案必须在教育局放满5年,这是当地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制定的政策。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辞职么?教育局的做法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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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3299 提问时间:2018-08-25 7: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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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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