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迟交房违约金
0我老公是2017年6月贷款买房,首付7万五,交了3万5,其余4万他和开发商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规定10月1日还款,逾期还款30日内,每日按借款金额的0.2%支付违约金。逾期还款30日后,每日按借款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因为他不重视合同也不懂这些,当时让我老公买房的业务员和他一起办的手续,业务员说借款在交房的时候来还款就可以。房子一直没交,开发商那里也没打电话催,我老公也没还款,今年6月中旬 我回家看到购房合同才发现我们赔偿的违约金 比开发商逾期交房支付每天50元的违约金 多太多了,我赶紧咨询了开发商那里的财务,说了我们的情况,当时推荐我老公买房的业务员早就辞职了,财务回复我现在可以来还款也没有违约金一说,我们去还借款,我们没有直接见到开发商,是财务打电话给他们经理说了我们的情况,我还问了有违约金么,财务让我们交了4万,就让我们走了。我当时把和业务员询问的具体情况(他承认他说交房来还借款就行)以及财务说现在还借款没有违约金都录音了。现在开发商电话通知交房了(10月2号),没有出具书面的交房通知或公告,因为小区没有经过住建部门验收,没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让我们先验收,不验收后果自负,这不是开玩笑么,在这里想咨询一下律师,在我们不想退房的情况下:在法律上对于我们借款的违约金我们是不是必须要付,我们能不能主张开发商逾期1年交房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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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3548 提问时间:2018-10-02 16: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