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债权人是否能拿回被多次抵押的车辆?
0杨某(债权人),李某(杨某朋友),罗某(债务人),苏某(李某妹夫)。
2016年4月份,罗某(那时候经营一家饲料厂),因资金周转不开,通过苏某(罗某与苏某是儿时玩伴),向李某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有借条)用作周转资金,李某没钱就帮着苏某向杨某借钱。杨某本不愿借,后因信任朋友,切当时罗迪承诺只周转一个月,5月31日之前就会归还,杨某就把10万元钱借给了罗某。当时罗某还抵押了一部车——凯美瑞。但是问题是那部车并不在罗某的名下,而是另一个人抵押给罗某的,他又拿来抵押给杨某)。到了5月底,罗某打电话说货款暂时收不上来,需要延期还钱笔借款。然后过了没多久,罗某的厂因为面临拆迁,所以停止作业,之后那个钱就一直拖着没还。因杨某当时不在湖南,而车子在湖南,车子被罗某以借过去接新娘为由借走了,之后就以各种理由不还车,直到今年10月份,杨某通过李某才知道,那辆车竟然又被罗某以3万元人民币再次抵押给了租赁公司。目前那辆车的发票、购车合同以及行驶证在杨某手上。罗某现承诺每月还款5000元,从本月底开始。请问杨某是否能主张拿回抵押的车辆?
1人回复
提问者:zhongguofalv 提问时间:2018-10-30 1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