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急】
劳务合同中的竞业禁止
0您好。我在入职的时候在甲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协议中有以下规定:第4条: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6条,根据乙方涉密程度,在乙方离前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该竞业限制协议另行签订。
现在我想辞去甲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的工作,去任职乙公司"软件实施工程师"的岗位(属于同行业,但是不同的岗位)
《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有竞业限制的条约,但是没有写明详细的禁止从业范围和时间,没有写明具体补偿金和违约金,也没有签过相关的补充协议。
请问我在正常离职后,能否去乙公司从事“软件实施工程师”的工作,是否要承担“竞业限制”的法律责任?
盼回复,谢谢啦!
0人回复
提问者:peakguo 提问时间:2018-12-03 1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