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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
0事情经过:2019年1月24号晚22点左右,一辆面包车从狮子楼由北向南,把我停在路边的摩托车撞到人摔倒造成右手手腕骨折。面包车当时逃逸。第二天主动与我联系说私了,但是因为经济赔偿没有谈好,人也不出面。去交警队事故科立案,事故科办事员说我在联系他,你出事当天报案等于立案了?是这样吗?下次我改怎么去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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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4054 提问时间:2019-01-28 23: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