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警(法制科科员)驾驶小车在国道上致受害人81岁老太当场在车顶死亡
0一民警(法制科科员)驾驶小车在国道上致受害人81岁老太当场在车顶死亡,因无人行道,老太是在公路白线外行走,人是在左保险杠被撞,死亡时趴在后右车顶,车辆无刹车痕迹,当时车辆内有三人,发生车祸后后座两人直接下车离去,司机下车从后备箱拿出三脚架后也离去,交警出警是在事故发生后20分钟左右到现场,已调查17天还未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机说我们对半责任,用法律条款来框我们,并且说行车记录仪17年安装,18年全年无记录,我们现在应该怎样追究他的责任,怎么索求赔偿
补充:交警给的说法是事故责任书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出来,光车辆检测都要3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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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qiuqiumei 提问时间:2019-02-15 9: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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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2-15 14:25: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向交警部门咨询,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比例。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当在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核。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qiuqiumei 2019/2/15 14:55:54他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交警说要调查,事故责任认定书一直无法出具,每次询问都说早得很,调查的事项太多律师积分:63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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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2-16 13:32:56
司机说我们对半责任,责任按司机处罚,严重的司机刑事处罚3年至7年,老太太的赔偿先从保险公司开始。
积分:18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