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借据时效问题
0借款日期是2015年8月26日,借款金额20万元,期限1个月,利息按月支付4000元,到2016年8月份停止付息,一直追讨没有还款,现在准备法院起诉,请问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否过期,法院能否受理,如果时效过期采取什么措施补救后才能够得到法院支持,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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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angxiangwu1978 提问时间:2019-02-22 11: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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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2-22 15:41:40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其中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yangxiangwu1978 2019/2/25 14:29:26感谢张律师的专业解答!律师积分:63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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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2-23 10:14:00
时效过期采取什么措施补救:利息的额度书面材料,每个月的催缴利息的书面答复材料,连续六个月的基层部门(协商)意见等。
yangxiangwu1978 2019/2/25 14:29:52感谢提供帮助积分:18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