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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无效
0王某,男,今年(2020年1月3日)65周岁,2019年11月份与用人单位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王某在某公司做保安服务,期限一年(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14日),公司为王某缴纳社保、医保费用。该合同已经正常履行至今。2020年2月份,现公司领导认为王某已经超龄,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其与公司不具有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要求人资部门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并取消社保、医保待遇。请问,超龄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公司能否以王某超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改签劳务合同并取消社保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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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5306 提问时间:2020-02-20 21: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