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问题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的劳资纠纷问题。
0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我为单位实际工作了18个月,当初谈好的年薪单位也拒不承认,每月发放的生活费,被老板耍赖认为就是给我的工资,当初由中间人介绍给老板,中间人也出了证明证明当初谈好的年薪8-10万元,但老板认为前提是效益好的情况下才可兑现,18个月后,也没有任何说法,既不给结算工资,也不说解除劳动关系,就不了了之了。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补充:请问我可以申请补偿金,赔偿金,以及补交社保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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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5317 提问时间:2020-02-26 1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