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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借贷私人钱财修路,5年拒不归还。
0事件为河南省偃师市一个村,几年前,当任村长以修路为由,用村委会名义借贷本人人民币20万元,约定2分的利息,并有当时村委会财务会计开具的条子,就给了一年的利息,后来就再没有支付任何利息和偿还本金,到现任村长,我将村委会告上偃师市法院,并胜诉,胜诉之后到现在又三年了,还是没有支付我一分钱,申诉强制执行,但法院以被执行单位名下没有任何资产为由,无法执行,现在计算本息大概有40万了,村长现在找我协商一次性给20万解决这个事情,我不同意,村长说:你不同意,那我等到明年选举之后,不管是谁,说没钱你有什么办法?我就想问:我这政府借贷的钱我都要不回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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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5580 提问时间:2020/7/14 8: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