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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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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儿子及父母均是农民户口,共用一个宅基地,一个门牌号,宅基地内有六间北屋,在2002年经法院判决将宅基地内六间北屋判给我与父母各三间 ,2007年我又在宅基地内建房八间,2017年母亲去世,留有文字遗嘱,房屋及存款归我,父亲不可分享。请问律师:
如果拆迁的宅基地面积补偿应该如何分配,我与父亲各应该分得多少,我后来建的房子与宅基地面积补偿是不是应该归我所有,可以不给父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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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5829 提问时间:2021/1/13 15: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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