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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务合同
0现在在签一个驻外工作的公司,入职前要签工作协议书,上面只注明签证和交通费的划分,大致意思是公司垫付这些费用,如果违约我们得承担这些费用,然后人事说劳动合同要到了境外工作地点才签,我想文这样的操作合法吗,我们的权益是不是有被损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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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16604311804 提问时间:2021/11/17 9: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