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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丁亚律师提示:出国留学签证须提供的下列材料,除必须公证的如:婚姻、出生、家庭成员、学历学位、无犯罪的,对于其它的材料,则不必公证,只需要律师见证。那么哪些材料需要见证?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提供给大使馆的材料也就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这里我们从一般的角度来说明一下。
*工作经历一般来说不一定要公证,律师的见证也可以;
*奖励或奖状,而这些奖励或奖状,可以证明你的学习热情,或者工作能力,那么对于您的申请签证时有意义的,律师建议您最好对这些奖励或奖状进行律师见证;
*你的经济能力方面证明文件,你或者你的家庭的或者你的赞助人的银行存款证明;
*你或者你的家庭的或者你的赞助人的物业证明,或者是生意以及收益证明,例如缴纳税务的单据证明;
*支持资助你来澳洲读书的家庭成员—— 父母或者兄弟姐妹或者配偶的收入及其来源的证明。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您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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