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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精神病人违法应该怎么划分责任

2018-06-10 22:15:05 | 吴丁亚 | 4人浏览 | 0人评论

精神病人犯罪是让人很恼火的事情,因为精神病人违法应该怎么划分责任的问题上很多时候都很难判断,所以以下系统的划分了对精神病人违法后哪些情况下要刑事责任

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吴丁亚律师提示,刑法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

1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3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二、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吴丁亚律师提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吴丁亚律师提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有了这些系统完整的条款,我们在现实中遇到也能更好的判别精神病人是否有刑事责任了。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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