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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走哪些程序

2018-11-22 14:10:47 | 吴丁亚 | 4人浏览 | 0人评论

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出现的一类案例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往往会造成受害人受伤甚至死亡,如果造成伤残的,就需要进行伤残的鉴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走哪些程序?下面由吴丁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走什么程序

吴丁亚律师提示,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

吴丁亚律师提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具体来说,对因损伤造成神经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后遗留智能损害等一般应在伤后6个月后鉴定;对因损伤造成影响容貌、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和对组织器官损伤、骨折致功能障碍,应在伤后4-6个月后鉴定。另外,伤者应尽可能在上述规定时机(伤后4-6个月)尽快去做鉴定。有些病,恢复很快,迟了可能级别较低或没有级别。在接到伤残鉴定申请后30日内作出伤残鉴定书。

鉴定时伤者需要带齐的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X线报告单、CT报告单等;

7、X及CT片;

8、交通事故认定;

9、司法鉴定委托书;

10、伤者身份证。

以上知识就是吴丁亚律师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走什么程序”问题进行的解答,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当事人需要向假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的鉴定,鉴定机构接受申请后会在一定的期限内出具鉴定结果。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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