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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继承律师:婚前的聘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8-12-26 22:07:16 | 吴丁亚 | 7人浏览 | 0人评论

在结婚之前,一般都会给聘礼或者是彩礼,这些钱应当是属于的夫妻共有财产的,但有的时候是属于夫妻中的个人财产,这个到底是怎样计算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吴丁亚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前的聘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不必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婚前个人财产,区别于这两个。

吴丁亚律师提示,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以上内容就是吴丁亚律师相关的回答,对于结婚前的聘礼的话,这个要考虑到是什么情况,如果是属于一方家庭所占有的话,那么可能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是购置一些结婚之类的情况的话,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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