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03年11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详细]
津政发[2001]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﨩O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城镇职工... [+详细]
个人补缴社保费不需缴纳滞纳金 今年9月起,随着社保法的实施,企业欠缴社保费,社保机构将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昨天,市人社局表示,对于个人补缴社保费,不需缴纳滞纳金。 市人社部门在首都...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