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苏人保规〔2011〕3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园区、高新区劳动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全面实施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苏州... [+详细]
苏园劳保〔2011〕25号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补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详细]
为了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进一步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补缴范围和对象1.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