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工作,现就有关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 一、职工办理完退休(职)... [+详细]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 为了维护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企业职工基本计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996年,... [+详细]
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企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己于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