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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均系二婚,(甲方为被告,乙方为原告),乙方于1996年带着他们婚后的孩子
0甲乙双方均系二婚,(甲方为被告,乙方为原告),乙方于1996年带着他们婚后的孩子离开家,将家里值钱的物品拿走,而此时甲方还在工地打工并不知情。当其回家发现后,发动家人四处寻找未果。而许久后得知,乙方已经改嫁他人。但甲乙离婚的手续未办理。2014年年初,乙方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且甲方承担抚养费。现在双方的孩子已经成年。而甲方接到的起诉书中写到,是甲方先施家暴迫使其回娘家,虚假的事实,要求赔偿。请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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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039 提问时间:2014-01-07 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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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01-08 15:26:04
乙未与甲办理离婚而与他人结婚属于重婚罪,可以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且甲乙未离婚,原则上不存在抚养费的问题。
律师积分:8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