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公务员涉嫌诈骗罪
0我有一个同事他是公务员。去年有一个工人甲受伤了,在住院的时候,工头向医院报的是另外一个人乙的名字。在甲住院期间,工头将挂名为乙的病例和材料带走。我同事知道材料上的名字有问题,还是帮助工头到县里办了医疗报销。共报销两万元。报销后,我同事把钱取出来,给工头一万元,另一万元以押金的名义自己留下了。案发后,我同事和工头将钱全部退换给县医保中心。现在检察院已经起诉,法院委托司法所进行审前调查评估。我同事也已经找了律师。请问,我同事有没有可能不予刑事处罚,因为他已经全部退赃了呀!法院还没判就进行身前调查,这说明他们已经认定要判缓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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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明天 提问时间:2015-04-30 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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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4-30 9:25:45
有可能不予刑事处罚,是否缓刑最后法院判决后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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